关于对从事建筑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批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
你们《关于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外语计算机等问题的请示》(川建厅职办发〔2013〕1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从事建筑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暂不作外语要求。
二、从事建筑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时须取得职称计算机D级合格证;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人员申报职称时可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
三、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申报中级职称时免于建筑施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
四、将白蚁防治纳入建筑施工专业职称评审范围。
五、从2014年起,申报建设工程职称时,申报者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每年必须达到60学时以上,并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