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2019年度第二次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成绩合格线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告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相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9〕335号)精神,结合2019年度第二次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理论统一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现将考试合格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管人员”考试成绩合格线:
(一)主要负责人(A类)62分;
(二)项目负责人(B类)71分;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66分。
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成绩合格线:
(一)建筑电工54分;
(二)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54分;
(三)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50分;
(四)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53分;
(五)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60分;
(六)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58分;
(七)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57分;
(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57分;
(九)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55分;
(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61分;
(十一)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53分。
三、合格人员及证书打印事项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附后)可于2020年1月3日后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获取”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证书获取”栏目查询,并根据需要自行打印考核合格电子证书。
“安管人员”考试合格名单公布后,须在公布之日起三年内,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申请证书获取业务,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成绩自动失效;“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合格名单公布后,须在公布之日起两年内,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申请证书获取业务,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成绩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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