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县、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促进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本质提升,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格对标,树立全域成都理念
各建设主管部门要树立全域成都理念,全域推进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着力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区域内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标准要与中心城区对标,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各项规定加大检查力度,做到施工现场围墙(围挡)设置规范、出入口按规定设置、裸土建渣全覆盖、外立面无破损、不随意设置商业广告、高空禁抛洒、道路勤保洁、场内无积水。
二、明确标准,提升文明施工水平
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与卫生)》和《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围墙提升改造方案》的标准,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制度,明确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区域内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特别是在市政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中,必须按照《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加强管控力度,使本区域市政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在短期内有一个显著提升。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对照标准,对工地打围、出入口设施设置情况进行自检验收,达不到要求不予动工建设;要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建设单位要牵头做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工作,对施工现场实行物业化管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施工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成立文明施工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相关制度、工作措施和考核标准。要建立文明施工长效机制,确保措施到位,管理落到实处。
(三)监理单位应每天对施工现场打围、出入口管理、材料堆放等情况如实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督促整改。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效
各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台账,加大对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巡查力度,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执法。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项目从严查处,并纳入成都市施工现场诚信评价体系进行考核。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违规行为。市建委每月采用“双随机”方式,随机抽调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工地对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并将暗访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暗访督查中存在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项目,市建委将对项目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通报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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