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建筑工程外墙饰面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外墙饰面砖施工质量管理,经研究,决定在2017年“质量月”活动期间开展全市在建建筑工程外墙饰面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设计文件是否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深度是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设计是否对外墙饰面砖材质规格等参数有明确技术要求,外墙饰面砖设计图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了分隔缝、设计是否有分隔缝大样。外墙装饰面层为面砖,且基层为外墙外保温的工程,设计是否按规范要求考虑了防止面砖脱落的专项措施。
(二)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选用饰面砖材料,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材料进场验收;施工过程及验收是否严格执行《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2008)、《外墙饰面砖(湿贴)质量控制技术措施》和《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126-2015)有关规定;
(三)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前是否按照《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2008)进行饰面砖粘结强度的抽样检测;抽查上墙后的外墙饰面砖是否存在空鼓现象。
三、排查整治时间
(一)自查自纠:2017年9月8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对本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将《全市在建建筑工程外墙饰面砖脱落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和存在隐患项目的整改回复书面报属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将相关资料留存项目现场备查。
(二)全面排查:2017年9月9日—17日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全市在建建筑工程外墙饰面砖脱落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对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开展全面排查。
(三)开展督查:2017年9月18—22日市建委组织相关人员成立督查组,按照“双随机”原则对各区(市)县在建建筑工程外墙饰面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查(至少抽查一个正在进行外墙饰面砖施工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自查排查。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此次的隐患排查工作, 切实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外墙饰面砖质量管理,防止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外墙饰面砖脱落安全隐患。
(二)注重工作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由各(区)县建设建设主管部门及当地工程监督机构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对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责任单位依法处罚,同时扣减信用分。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9月17日前将排查情况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报督查组。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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