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办理2018年度《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施工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川建发[2014]17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申报及核定2018年度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及省外入川施工企业从2018年1月1日起,按预约时间到星辉东路8号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综合科(512室)办理。
二、在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施工企业到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具体办理时间由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通知。各市、州初审后的企业申报资料由所在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于2018年4月30日前集中报送我站综合科(512室)审核办证,具体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度与我站综合科联系。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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