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办理指南(新版)
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暂停执业、恢复注册、挂失补证、信息更正。
二、申请材料注册申请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的申请材料扫描件须与原件一致,清晰、完整,且为正向上传。
(一)初始注册
1.现场审核:《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申请表空白处)。
2.通过系统上传彩色扫描件
(1)《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的提供);
(6)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外国人、台港澳人员提供)。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扫描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
(二)变更注册
1.现场审核
(1)《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通过系统上传彩色扫描件
(1)《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外国人、台港澳人员提供)。
(三)延续注册
1.现场审核
(1)《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通过系统上传彩色扫描件
(1)《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四)注销注册
1.现场审核
(1)《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通过系统上传彩色扫描件
(1)《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涉及失效或注销等其它相应的材料。
(五)暂停执业
1.现场审核
(1)《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通过系统上传彩色扫描件
(1)《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六)恢复注册
1.现场审核:《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通过系统上传彩色扫描件
(1)《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七)挂失补证
1.现场审核:《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申请表空白处);
2.通过系统上传彩色扫描件:《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八)信息更正
1.姓名变更
(1)现场审核
①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申请表空白处);
②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通过系统上传彩色扫描件
①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②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③ 申请人身份证;
④ 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更改证明原件(根据实际更改类型提供)。
2.身份证号码变更
(1)现场审核
①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其中出生日期发生变更的一式两份,需将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粘贴在空白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申请表空白处);
②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出生日期发生变更的提供)。
(2)通过系统上传彩色扫描件
①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②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③ 申请人身份证;
④ 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更改证明(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的提供)。
3.增项注册
(1) 现场审核
①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②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通过系统上传彩色扫描件
①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②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③ “土建”和“安装”执业资格证书。
4.基本信息变更
(1) 现场审核
① 《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②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涉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内容的提供)。
(2)通过系统上传彩色扫描件
① 《造价工程师基本信息变更信息申请表》;
②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③ 根据变更内容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详见流程图,附后。
四、办理结果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公示,符合注册条件人员名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